• 【2022年汕头招商】汕头 “百亿企业、千亿产业”:产学研培育四大千亿集群

    汕头 “百亿企业、千亿产业”:产学研培育四大千亿集群 一、五年计划:产业升级路线图 汕头市连续 5 年每年安排 4 亿元实施 “百亿企业、千亿产业” 培育计划,目标打造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一代电子信息、纺织服装 4 个千亿级产业集群。2022 年新年伊始,南澳岛 35 台海上风机全容量投产,年发电量超 10 亿度,标志着新能源产业加速崛起;立讯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中心开工,预计年产值超 200 亿元,带动供应链企业集聚。 二、产学研协同: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 汕头依托华侨试验区、国家级高新区,建立 “高校 + 企业 + 研发机构” 协同机制。与中山大学合作建设新材料研究院,2021 年研发的新型陶瓷材料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,实现产值超 5 亿元;纺织服装产业引入智能设计平台,某龙头企业通过数字化改造,设计周期缩短 50%,订单量增长 30%,推动产业向高端化转型。 三、产业集群进展:纺织服装率先破千亿 纺织服装产业成为汕头首个千亿级产业,2021 年总产值达 1100 亿元,拥有规上企业超 800 家,“潮牌” 服装占全国市场份额 8%。通过举办国际纺织服装博览会,2021 年成交额超 200 亿元,跨境电商出口增长 45%,产品远销东南亚、中东等地区。 四、未来培育:政策与资金双保障 设立 20 亿元产业培育基金,对入选千亿产业集群的企业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,对产学研项目给予 50% 经费补贴。目标到 2025 年,四大千亿产业集群总产值超 4000 亿元,成为粤东经济增长极。

    2022-01-18

  • 【2022年汕头招商】汕头:千亿产业集群攻坚 特区经济再出发

    汕头:千亿产业集群攻坚 特区经济再出发 一、培育计划:五年四千亿产业蓝图 汕头市连续 5 年每年安排 4 亿元,实施 “百亿企业、千亿产业” 培育计划,目标打造新能源(2000 亿)、新材料(1000 亿)、新一代电子信息(1000 亿)、纺织服装(2000 亿)四大千亿集群。2022 年,新能源领域重点推进南澳岛海上风电项目,新开工 100 万千瓦机组,累计装机容量达 200 万千瓦,建设粤东千万千瓦级基地。 二、产业进展:纺织服装率先破千亿 纺织服装产业 2021 年总产值达 1100 亿元,拥有规上企业 800 家,“潮牌” 服装占全国市场份额 8%。通过数字化改造,某龙头企业引入智能生产线,生产效率提升 40%,跨境电商出口增长 60%。计划建设潮汕国际纺织服装博览中心,2022 年举办展会带动交易额超 200 亿元。 三、新材料与电子信息突破 新材料产业聚焦特种金属、高分子材料,引进中科院深圳先进院团队,建设石墨烯研发中心,预计 2025 年相关产业产值超 500 亿元。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以华侨试验区为载体,立讯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中心开工,年产智能连接器 5 亿件,配套华为、苹果供应链,预计年产值超 200 亿元。 四、政策与创新支撑 设立千亿产业集群发展基金,对入选企业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,对产学研项目给予 50% 经费补贴。2022 年,计划引进院士团队 5 个,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0 家,推动专利成果转化项目 50 个,助力产业向高端化升级。

    2022-01-14

  • 【2022年汕头招商】汕头借 RCEP 破局:首份原产地证书签发 东盟贸易增长 25%

    汕头借 RCEP 破局:首份原产地证书签发 东盟贸易增长 25% 一、RCEP 红利释放 2022 年 1 月 1 日,汕头开出粤东首份 RCEP 原产地证书,某玩具企业出口东盟享关税减免超 10 万元。汕头对东盟进出口额占全市 25%,2021 年增长 22%,RCEP 实施后,预计玩具、纺织服装等产品关税平均降低 3%,年节约成本超 5 亿元。 二、产业与贸易协同 依托 “三新两特一大” 产业布局,汕头引导纺织服装企业利用 RCEP 原产地累积规则,2022 年计划组织 100 家企业赴东盟参展,推动 “潮牌” 服装出口增长 30%。在电子信息领域,立讯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中心对接 RCEP 成员国供应链,预计年产连接器 5 亿件,70% 出口东南亚。 三、双向投资创新 设立 RCEP 企业服务中心,提供关税咨询、商事认证等一站式服务,2022 年计划引进东盟投资项目 10 个,推动汕头企业赴东盟设立生产基地。同时,试点 “跨境电商 + 市场采购” 融合模式,在综保区建设 RCEP 商品展示中心,预计年交易额超 20 亿元。

    2022-01-11

  • 【2022年汕头招商】汕头当好 “店小二” 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:特区振兴的新动能

    汕头当好 “店小二” 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:特区振兴的新动能 一、营商环境建设的战略定位 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,是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的 “必答题”。近年来,汕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持续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、可预期的营商环境,为走好 “工业立市、产业强市” 之路、加快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提供强有力支撑。 二、政务服务效能的显著提升 截至目前,汕头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 87%,98% 以上的事项实现 “最多跑一次”,80% 以上的事项实现 “一次不用跑”。这一系列数据的背后,是汕头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持续改革和创新。 汕头以 “数字政府” 建设为抓手,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。通过整合政务服务资源,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,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 “一网通办”。同时,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,推行 “一窗受理、集成服务”,优化办事流程,压缩办事时限,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省心、更省力。 三、简政放权与监管创新 在简政放权方面,汕头深入推进 “放管服” 改革,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,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。同时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推行 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 监管、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,汕头建立了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,通过举办企业家座谈会、开展企业走访等方式,及时了解企业诉求,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。例如,针对企业反映的融资难、用地难等问题,汕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、优化土地供应等方式,为企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。 四、未来目标: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特区发展 未来,汕头将继续以当好 “店小二” 的服务精神,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。通过深化政务服务改革、加强法治保障、优化产业生态等举措,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竞争力。同时,聚焦 “工业立市、产业强市”,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培育壮大支柱产业,推动汕头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,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展现新作为。

    2022-01-04

  • 【2012年】【汕头招商】汕头港航运产业集聚效应凸显(2012年修订稿)

    汕头港航运产业集聚效应凸显(2012年修订稿) **[全文摘要]** 汕头市依托"以港兴市"战略,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际航运巨头进驻,累计投资超百亿元推动广澳港区基础设施建设,形成以港口为核心的临港产业园区集群。作为粤东地区唯一枢纽港,汕头港凭借区位优势及历史积淀,2011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百万标箱,跻身广东省前列。当前,深水泊位扩建与航线网络拓展同步推进,为区域经济注入强劲动能。 一、战略定位与历史积淀 汕头港位于韩江、榕江、练江交汇处,东临台湾海峡,距香港187海里、高雄214海里,自古为华南门户与闽赣物资集散枢纽。1860年开埠后成为中国首批通商口岸,2012年定位为广东省五大沿海枢纽港之一,承担能源、原材料及集装箱运输核心职能。 二、基础设施建设提速 广澳港区作为重点发展片区,已建成4个15万吨级码头,防波堤与航道一期工程竣工,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、石化码头及粤东煤炭基地进入建设阶段。港口管理部门通过优化疏浚工程与泊位规划,推动珠池港区向广澳外海港区转移,提升万吨级深水泊位吞吐效率。 三、招商引资驱动产业集聚 国际航运企业加速布局:法国达飞、瑞士地中海航运、新加坡太平船务及中远、中海等企业相继入驻,带动港口物流、仓储及配套服务产业形成集群效应。2011年汕头港务集团与中远太平洋签订合作协议,强化码头运营与航线协同能力。 四、航线网络覆盖海内外 依托深水港优势,汕头港开通中东、地中海、西非等国际集装箱航线,内贸航线连接长三角、珠三角主要港口。2011年新增日本、韩国及东南亚直航线路,初步构建"辐射沿海、通达台海、衔接东南亚"的航运体系。 五、发展目标与区域联动 "十二五"规划明确提出:至2015年新增吞吐能力5000万吨,集装箱年处理量达220万标箱,建成粤东集装箱中转基地与区域航运中心。通过联动梅州、潮州等内陆节点,强化对赣南、闽西的腹地辐射,巩固国家沿海主要港口地位。 **[

    2012-10-11

有想补充的信息?点我投稿

共 8 页

上一页 3 4 5 6 7 8

跳转到

确定
招商中心
400-162-2002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企业入驻
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

立即获取

投稿提示

关闭

1.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、经典招商方案、政策解读、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。欢迎全国招商机构、专家学者等投稿。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。

2.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~2000 字之间,以纯文本形式提交。

3.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,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。

4.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、修改与编辑,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

5.已采用稿件发布时,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,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。

我已阅读并同意《投稿须知》

确认

一、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

1.1“产业园区网”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,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尊重公民合法权益,尊重社会公序良俗。

1.2您制作、发布、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,社会主义制度,国家利益、公民合法权益,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:

1)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2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的;

3)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、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
4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5)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;

6)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7)煽动地域歧视、地域仇恨的;

8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迷信的;

9)编造、散布谣言、虚假信息,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的;

10)散布、传播暴力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;未获他人允许,偷拍、偷录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;

11)包含恐怖、暴力血腥、高危险性、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;

12)危害网络安全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;

13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14)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、威胁,实施人肉搜索的;

15)涉及他人隐私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;

16)散布污言秽语,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;

17)侵犯他人隐私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、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;

18)散布商业广告,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、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;

19)提交、发布虚假信息,或冒充、利用他人名义的;

20)其他违反法律法规、政策及公序良俗、干扰“产业园区网”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。

二、违约责任

2.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,“产业园区网”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、拒绝发布、立即停止传输信息、删除文章等措施。“产业园区网”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。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、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,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。

2.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,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,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。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,应足额赔偿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
2.3“产业园区网”尊重并保护法人、自然人的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姓名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您保证,在使用“产业园区网”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、音频、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姓名权、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。否则,“产业园区网”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。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,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;如因侵权行为导致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遭受损失的(包括经济、商誉等损失),还应足额赔偿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
投资咨询热线
400-162-2002
  • 招商引资政策
  • 工业用地招商
  • 租购厂房仓库
  • 其他相关咨询